其实电影所探讨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,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某次邂逅迸发火花安定下来之后,是否会日久生情。电影里的两人不是没有努力过,在面对婚外情的诱惑时也会稍作抵抗,而做这些的意义又是什么呢?因为两个人仅仅是看起来很般配?我觉得女主角的一句话很精辟,他们爱上的不过是坠入爱河的那种感觉,而非彼此。
但是,我说电影的故事是一个有趣的话题,但它完成得却不够有趣。尤其是一见钟情的那对。萝丝·拜恩与西蒙·贝克间毫无火花而言。不是说不能拍一见钟情的桥段,而是你得拍出一见钟情的感觉。西蒙·贝克凭什么就非萝丝·拜恩不娶了,而萝丝·拜恩又肿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钻石王老五了了?你敢担保这一对不会在三个月之后重蹈覆辙?或许编剧是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适合萝丝的类型,而她自己之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,错把一个痞子小说家当成归宿。但是,话说回来,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难道不是适合大部分女人的类型吗?电影把这个角色塑造得太过完美,没有把两个角色的共同喜好往深处挖掘,因而失去了说服力。
相较而言,再见倾情的那对更易于让人接受。安娜·法瑞丝一出场就会让人惊呼:这才是适合男主的类型。傻里傻气的可爱,听得懂男主的那些冷得要命的笑话。安娜·法瑞丝也贡献出来电影里最让我觉得好笑的桥段。不知道是不是角色的问题,虽然安娜笑起来脸上凹凸成一块一块的,但还是非常可爱。反倒是萝丝,虽然我一直都觉得她是大美女,从柳条公园开始就很关注,在电影里看起来干瘪得让人心疼,表情稍微一大,各种纹路就涌了出来。
说到底,这还是一个适合不适合的问题。相处了一年发现对方都不是自己想要的,早早分开也是件好事。爱情本就是件因人而异的事情,人是会变的,对爱情的感受也会发生悄然改变。有些时候就是需要一两个契机去让自己意识到最真实的感受是什么。别人的故事,读过看过就好,没必要奉成圣典,更没必要时刻谨记。静下来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就好。
唯一遗憾的是,我能忍受男主伴郎的那些又恶心有下流的笑话,也能假装不去深究那些有些老套的搞笑桥段,但是,导演对结尾的处理实在是太不上心了了。